然词穷起来,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他。
李直悄悄地观察其他人的反应。
在他心中,他一直警告自己,千万不能给主人丢脸。
赵大人一向清隽不识人间烟火。
说的好听一些,就是他满门心思都是朝廷重事,没有心思放在其他的地方。
难听一些,就是这个人过于自私,从来没有顾及过其他人的想法。
但是不管怎么样,这个人的规矩大是公认的。
他的手下,自然而然也是有做的最标准的。
李直学乖了,看他怎么做,自己跟着去做。
这番行动下来之后,他虽然不是做得最好的,却也泯然众人,并不出色。
翌日,一上差,就有人过来悄悄的问她:“你怎么把人弄过来的?你的家仆可是京都有名的胡奴。”
李湘莲笑笑把这件事糊弄过去。
从来没有把他当过奴仆,自然也没有在意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。
见她不说话,这些人立刻给自己找补。
“这样的奴仆,我们都没弄到手,她怎么可能弄到呢?”
只有一憨憨,才不管这些。
“你是说看错了不成?我跟你说,我这双眼睛,可是京都有名的火眼金睛。谁都有可能看错,就是我没可能。”
胡二鼓着气,腮帮子鼓成两团,如同一只可爱的小仓鼠。
他人长得胖,又白,平日里笑呵呵的,从来不愿与人争执。
大家都知道他不是很聪明,所以大多数人,也不愿意折腾他。
他有家世,与禹嘉玉不同,他是家中的嫡子,虽然人不是很上进,却也能得到家族的余荫。
难得见他较真,众人立刻闭口不言。
“你说的没错,她一定是买来的胡奴。”
李湘莲束着耳朵听他们的交流。
她大概能听清楚了,这个胡奴就是众人口中常说的胡人,不知通过哪种手段,悄悄地把人送到京都来,去做奴仆。
因为对他们的憎恶,一说起胡人来,那是恨的牙痒痒。
有什么比叫他们永生永世为奴,更加解恨呢?
于是,每每把这些人一送过来,就遭到众人的哄抢。
不只是一解心头之恨,还为了他们在京都的面子。
他无我有,这就是最浅显的炫耀手段。
可惜,这样的道理,大家都知道,却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这件事情的发生。
李湘莲这个农女,怎么可能会有其他人用尽手段都搞不来的胡奴呢?
这件事成了最困扰大家的事情。
李湘莲……
其实真的是巧合来着,她只是从一个中人那里,花了很少的钱搞来的。
其他人或许对这件事还抱有一定的好奇心,却顾念到大家的都是同僚,不会过于的追究。
只除了胡二。
他忿忿不平。
明明他看的清楚,那就是胡人。
就他的品行看,牙口看,还有对主人的服从度看起来,绝对是胡人之间最优质的物品。
这样的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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