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63章 灵韵_我成了暴君的彩虹屁精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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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……”

  他说着这些话,脸上便不自觉地露出了一抹温柔的笑容。

  宋普光是听着,都觉得十分有画面感,再以看宋凌云脸上的笑容,心里不由得更虚了。

  宋凌云却没有注意到他脸色不对,继续道:“只是五岁那时候……你出了点事儿,在那之后,人就显得很呆,眼里的灵光俱无,再也没有最初那伶俐劲,那时候大人都说你是被魇掉了魂,还给你找法师招魂,却没有用,不过好歹会说话,会认人,会自己吃饭,和普通孩童无异,这事便过去了。我始终觉得你念书不行,大约是因为那时候魇掉了的魂没有回来。”

  他怀念的目光落到了宋普脸上,便凝聚了几分专注,“你知道吗?自从你病好后,你这双眼睛,总会让我想到小时候的你,有灵韵,有光彩,也很漂亮。”

  之前的宋普和现在的这个虽是同一个人,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两者的不同,之前的宋普眼神是呆的,现在的这个,眼神是灵动的,有光彩的,容貌好似也多了几分很大的变化,变得漂亮起来。

  他的弟弟,如今倒是像明珠拂去了尘埃,散发着夺目的光彩。

  当年或许是真的被魇掉了魂,如今,是他记忆最开始的那个弟弟回来了。

  而宋普听到宋凌云说的这些话,心里顿时跟惊涛拍岸一般有着无法控制的错愕。

  不能吧,宋普心里想。

  但若真的是他想的那样,一开始的疑惑,恐怕都能说通了,为什么“宋普”和他长得一样,怕疼的体质是一样的,连身体的痣的位置都一样。

  除了他们俩是同一个人这个理由之外,真的很难解释得通。

  他的三观破碎了,世界上当真有如此神奇的事情吗?

  不,他一开始都穿书了,这种事情能是正常的吗?他应该习惯了。

  宋普想到此处,释然了。

  除却这段小插曲儿,他总算安抚住了宋凌云那颗蠢蠢欲动的心,而后便功成身退地回去了。

  翌日要去宫里给澹台熠讲故事,也怪这几日实在懒散,都是早上八点多才起床,又回到早上四点起床未免有些不适应,因而宋普差点都没能从床上爬起来。

  他急匆匆地洗漱后,用了早膳,再出门,就见到宋凌云在门口等他,他微微有些诧异,问:“哥,你要和我一起进宫吗?”

  宋凌云对他勾唇一笑,道:“我去兵部办事,和你顺路。”

  宋普一听,便知是他要去塞北的事情。

  他低声问:“你要白身过去?”

  宋凌云道:“自然。”

  宋普惋惜地噫了一声,宋凌云在燕京好歹是京官,到了塞北又要重头开始,不可谓不难,他能做出这种抉择,便已经不是一般人,换做是他,他是万万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的。

  宋凌云伸出手,摸了摸他的脑袋,笑容愈发温和,道:“我以后不在燕京,你要小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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